零售商品在按售价金额核算的条件下,一般没有数量记载。通过对商品库存的盘点,使“库存商品”账户所反映的售价金额能够正确控制实存数量。零售商品在销售和储存过程中,由于商品性质不同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等主客观因素,往往使商品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发生差异,出现溢余或短缺的情况。
(一)商品盘点溢余的核算
商品盘点溢余是指商品盘存金额大于账面结存金额的差额。造成溢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商品自然升溢和多收、少付的差错等因素。在未查明原因以前,为使账货相符,先调整账面,按溢余商品售价金额记入“库存商品”账户,同时按进销差价金额,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俟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例]某企业月末盘点,××实物负责小组实际库存金额大于账面结存金额240元,按上月末分类差价率14%计算,进销差价金额为33.6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实物小组 2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6.40
商品进销差价 33.6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6.40
贷:经营费用 206.40
(二)商品盘点短缺的核算
商品盘点短缺是指商品盘存金额小于账面结存金额的差额。造成短缺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商品自然损耗,少收、多付的差错,以及贪污、盗窃等因素。在未查明原因以前,为使账货相符,先调整账面,按短缺商品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同时按上月末进销差价率计算短缺商品的进价和进项税额,以及进销差价金额,分别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俟查明原因后,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例]某企业月末盘点,××实物负责小组实际库存商品金额小于账面结存金额180元,按上月末进销差价率15%计算,进项税率为17%,进销差价金额为27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79.Ol
商品进销差价 2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1(红字)
贷:库存商品——××实物负责小组 180.00
在实际工作中,为简化核算手续,对商品盘点中发生的溢余和短缺,在未查明原因前,也可先按售价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处理时,再调整“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上项短缺商品经查明属于定额范围内自然损耗,经批准作增加经营费用支出处理。
借:经营费用——商品损耗 179.O1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79.01
如果上项短缺商品原因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作“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