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帐户的“本期购建转入”明细帐发生额+“在建工程”帐户增加净额-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的净增加额。[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