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计算伤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职工在非工作期间如病假、工伤、公假、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在规定的假期内按一定标准照付工资。这些工资必须按照具体规定进行计算。主要规定如下:
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假、产假、探亲、婚丧假期间,在规定的假期时间内,照标准工资金额发放。
职工因病请假或非因公治疗期间,工资支付标准随时间长短不同而有区别。具体规定为:
病假或治疗在6个月以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应按工龄长短和本人的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规定见下表(表4-1):
表4-1
工 龄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不满2年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及8年以上100%
注:具体支付标准依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病假或非因公治疗在6个月以上(长休病假),按工龄长短和其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见下表(表4-2):
表4-2
工 龄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不满1年40%满1年不满3年50%满3年及3年以上60%
注:具体支付标准依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伤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病假工资=日标准工资×相应的百分比×病假天数
或 应扣病假工资=日标准工资×(1-相应百分比)×病假天数
怎样计算各种代扣款项?
会计人员在计算出职工应付工资后,在工资发放时,企业财会部门需要根据有关单位和部门转来的扣款通知及有关规定代扣的一些款项,如房租、水电费、家属医药费、互助金等,再计算出实发工资。[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