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企业用人民币借款支付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按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国外设备交付验收使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归还引进设备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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