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结算表的编制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发放职工工资、办理工资结算是通过编制“工资结算表”来进行的。工资结算表又称工资表,是按车间、部门编制的,每月一张。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产量记录及代扣款项等资料按人名填列“应付工资”、“代扣款项”、“实发金额”三大部分。
工资结算表一般应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第一职工裁成“工资条”,连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一份在发放工资时由职工签章后交财会部门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并用以代替工资的明细核算。由于工资结算表是按各个车间、部门分别编制的,因此,只能反映各个车间、部门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情况。工资结算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工 资 结 算 表
第一基本生产车间 200×年×月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月工资率 月工资标准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应扣工资 综合奖金 津贴 应付工资 代扣款项 实发金额 事假 病假 夜班费 保健费 水电费 托儿费 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 天数 金额 天数 金额 1 赵林 795 38 795 2 76 3 22.8 180 86 90 1052.2 45 69 5.2 933 2 张功 1029 200 40 100 1369 94 108 10 1157 3 黄平 1008 180 60 100 1348 63 60 86 9 1130 4 李合 910 160 80 90 1240 60 75 7 1108 5 陈理 784 150 70 90 1094 40 58 6 990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