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价。
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有其特殊性:
①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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