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会计如何处理现状与局限?
2019-01-02 10:4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R&D支出会计处理的焦点是如何确认自创的R&D,对外购的R&D一般都确认为一项资产。 我国2001年出台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 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在R&D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我国目前对R&D支出是实行费用化的处理方法,或称为形式上的资本化而实质上的费用化。这是一种谨慎性安排,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面对会计信息失真等诸多问题,这种费用化的作法有一定的现实基础。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对于 R&D支出较多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这种谨慎性安排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与可比性,扭曲了会计报表数字,影响了R&D活动的信息披露,导致企业短期化行为与融资上的不利,这些局限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存在的融资难等诸多问题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我们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讲,高新技术产品的R&D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按目前的会计制度,这部分支出要费用化进入当期损益,这会降低企业利润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引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或股东的责难,动摇自然人股东与高层管理者等的信心,并使企业融资处于不利地位。于是,企业面临着一系列两难的选择:是从企业未来生存与发展出发进行相应的R&D活动,还是顾及眼前利益而做出逆向选择;是按目前会计制度规定进行R&D支出费用化处理,还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变相地予以资本化。由于目前会计规则导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尴尬恰恰说明会计规则本身正处于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