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审阅如下所示:
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有无涂改或伪造现象,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管理的要求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的签字等。在检查有关会计记录有无合法的原始凭证时,应重点查看收写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刮擦等情况;各种冲销更正记录是否正常等。这些方面都极易出问题,故应特别注意审阅,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查账要点:
1)审阅凭证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如发票上有无税务局发票监制盖章,抬头(即户名)、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经手人签章、单位公章等是否齐备。
2)审阅凭证上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晰,有无挖、擦、涂改的痕迹。复写的凭证可看反面复写字迹的颜色是否一致,图章是否清晰。如凭证某些内容有更正,应审查更正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审阅填制凭证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相近。如发现几个月以前的凭证,应深入检查原因。
4)审阅填制凭证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防止利用已合并、撤销单位的作废凭证来报销。
5)审阅凭证的抬头是否即被查单位。始抬头不符,应深入检查原因。
6)审阅凭证的审批传递是否符合规定,有关人员是否都已正式签章。
7)审阅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是否有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的图章。如发现没有财务公章,而只有单位或业务公章,应深入检查。
8)审阅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例如控购商品是否经过控购界定审批。有无不该用公款开支的项目。又如报销差诱费,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等等。
9)被查单位自制的凭证如已交其他单位,应审阅其存根是否连续编号,存根上书写是否正常。
10)自制凭证的印刷是否经过审批、保管、领用有无手续。
例如,用转账支票购入材料的经济业务,其主要单据是盖有收款公章的发货票,或收款收据、支票存根。其他有关单据应有验收单,如不通过仓库,应有领用人在发票上的收料证明。如有支票存根,但发票上未见收款公章或收据,则不能确定已经付款如有以上单据,但无验收单或无发货票上领用人的收料证明,则不能确定收到材料。如有以上单据,而无批准的请购单,则为采购的内部近代制失效,可能购入了并非生产所需的材料。甚至即使单据具备,仍需要根据情况查询有关人员,了解真实情况,以防止购买紧缺物资转手销售从中牟利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则经济业务虽然真实、正确,但并非合理合法,其后一系列会计处理即使正确,仍然违背财经纪律,破坏市场管理。
从上可知,审阅原始凭证,必须将有关单据全面地、相互联系地审阅才能取得充分可靠的证据,作为提出查账意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