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的区别如下所示:
累计凭证是指在规定期限(如一个月)内,随着经济业务的多次、连续发生,分次填列,连续反映某一种经济业务,能够多次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累计凭证直到期末求出总数以后,才能最后完成凭证的填制手续,才作为记账的原始依据。
例如企业为控制领料、减少凭证数量和简化核算手续而采用的“限额领料单”。
汇总凭证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为了集中反映出某项经济业务的总括情况,并且简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往往将一定时期内若干记录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成一张原始凭证,这种凭证称为汇总原始凭证。如收货汇总表、商品销货汇总表、发出材料汇总表等。
汇总原始凭证所汇总的内容,只能是同类经济业务,即:将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原始凭证,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汇总原始凭证也属于原始凭证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