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和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如下所示:
记账凭证一般应当附有原始凭证。附件张数用阿拉伯数字写在记账凭证的右侧“附件××张”行内。附件张数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计算。
(2)有原始凭证汇总表的附件,可将原始凭证汇总表张数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再把原始凭证作为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处理。
对于汽车票、火车票等外形较小的原始凭证,可粘贴在“凭证粘贴单”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附件。但在粘贴单上应注明所粘贴原始凭证的张数和金额。
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字样,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附在××号记账凭证后面”字样。没有原始凭证,而只有复印件的,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