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的区别如下所示:
专用凭证:
指专门用来反映某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又可分为三种格式和五种格式两种类型。
1.三种格式的记账凭证按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有无关系具体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a.收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b.付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1]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付讫款项的依据。
c.转账凭证: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转账凭证是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依据。
收款凭证一般用红色,付款凭证一般用蓝色,转账凭证一般用黑色。
2.五种格式的记账凭证具体可分为库存现金收款凭证、库存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它适用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很多,而且收款与付款业务分设库存现金收入日记账、库存现金支出日记账、银行存款收入日记账、银行存款支出日记账的会计主体。
通用记账凭证:
指反映各类经济业务共同使用的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
在经济业务比较简单的经济单位,为了简化凭证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记录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