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什么样的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2018-09-07 17:0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 什么样的会计凭证可以消毁?
    答:根据1999年1月1日起执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时以销毁。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  

(1)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也不得销毁。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