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山西会计 > 山西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晋财税[2022]4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临汾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2022-03-23 13:2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临汾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晋财税[2022]4号        2022-03-17

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调整我市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的函》(临政函〔202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对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了审核,同意你市申请。

  为继续保持和激发全省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 (晋发〔2021]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要求,对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适用税额,在上述税额标准基础上进行阶段性调整。调整后的税额详见《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临汾市)》。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收入仍按原级次、原科目入库。此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临汾市)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7日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