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提交哪些资料?

2018-08-19 09:5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我司上一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请问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提交哪些资料?可抵缴企业所得税款年度有什么限制?

答: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或年度申报(不缴款)时,在申报期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抵缴。

(一)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3.抵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申报表;

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抵税年度超过3年的,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所指的专项申报及说明。

(二)纳税人近3年内多缴的税款可以抵缴。

例如:纳税人办理2015年预缴申报或年度申报时,其2012~2014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可以抵缴当期的应缴税款。

纳税人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