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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跨年取得的发票可否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2018-08-08 11:58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题描述: 问:我公司去年12月份发生了一笔会议费,在今年4月份才取得发票,该笔支出能否在2012年的汇算清缴中扣除? 问题答复: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对上述公司去年12月发生的支出,第二年4月才取得发票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可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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