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福利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税务资讯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8-12-18 09:31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4号),明确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通知》指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