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湖南会计 > 湖南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计征长沙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公告

2021-12-20 13:2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计征长沙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长沙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正在将市级数据集中、市级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为省级数据集中、省级统一的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计征在长沙市参保的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滞纳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计征险种

  长沙市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不计征办法

  在长沙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2021年11月30日前的应缴,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免征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