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2021-12-07 16:2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公告

各缴费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明确,从2021年12月1日起,韶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620元/月,各缴费人申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