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1-28 14:4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1-1-27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上级工作安排,现开展佛山市顺德区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申请时间

  2021年2月26日前

  二、办理要求

  对于申请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单位,必须同时满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资料:

  1.佛山市非营利组织 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4.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6.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7.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8.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9.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5项、第6项规定的申请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7项、第8项规定的材料。

  三、主管税务分局(所)工作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税务分局(所)

联络人

联系方式

第二税务分局

杨涵琪

22683310

大良税务分局

陈伦盛

22334115

容桂税务分局

郑亚丽

28382361

北滘税务分局

陈丽敏

26675830

陈村税务分局

梁飞燕

23328043

乐从税务分局

罗天健

28333629

龙江税务分局

何俊启

23883053

勒流税务分局

李兆才

25534325

伦教税务所

严志光

27333362

杏坛税务所

苏远鹏

27383309

均安税务所

王万卷

25386694

  附件:

  1.佛山市非营利组织____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docx

  2.申请报告.doc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