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累积消费赠送礼品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2-10-25 06:3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累积消费赠送礼品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累积消费赠送礼品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商家为了促销,往往在年终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或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那么对于这两种情况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区分对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情形的,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累积消费赠送礼品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