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返聘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报酬如何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提示--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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