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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2022-03-31 15:20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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