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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般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2021-07-16 13:25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般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般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般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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