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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有关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4

2021-06-15 12:48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有关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4
有关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4
  创建时间: 2020-06-30 19:29

2019年取得了解除合同补偿金汇算并入收入额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有关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4】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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