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取得收入什么情况下可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退休人员重新参加工作,取得的收入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退休人员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可以看出,退休返聘人员再任职工资收入是否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