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工资和全职工资一起算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你在此年度三个月内要将两处收入合并后再向地税机关申报、有可能涉及到补交个人所得税.
照现行税法规定,与工资支付单位有任职、受雇关系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任职、受雇关系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