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9-3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18年9月30日)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流通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初审权限的通知
成国税函〔2006〕130号
2006年9月1日
2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事项的通知
成国税函〔2009〕247号
2009年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