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社保基数和对应期间个税基数必须一致的重要通知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从即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严格审核社保缴纳基数与对应期间工资个税缴纳基数是否一致。
四月份已受理的材料,全部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从即日起开始来提交的业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社保基数的,比对发现员工社保基数与对应期间个税基数不一致,一律不予受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6日
来源:http://www.sjsrbjxzdt.cn/nd.jsp?id=193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