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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2020泰州市初级会计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通知

2020-07-13 18:5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2020年泰州市初级会计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通知

(一)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 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 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以上申请延期和转考需要的证件证明材料均需申请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区)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请各市(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申请延期和转考考生汇总表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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