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银行承兑汇票是不是都是不附追索权?

2023-09-18 06:2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银行承兑汇票是不是都是不附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是不是都是不附追索权?

追索权是汇票本身具有有一种权利,在汇票得不到承兑、得不到付款时,持票人自然就可以行使追索权.

票据法为了保持持票人的权利,因而赋予持票人双重票据权利,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应该说这两种权利是有先后区别的,持票人应该首先行使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主要向付款人行使,如果付款人按时足额付款,那么付款人的责任就解除了,持票人的追索权也有自动消灭了.

如果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就可以行使追索权.追索权主要向票据上次债务人行使,即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银行承兑汇票是不是都是不附追索权】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