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分析?

2023-02-06 07:0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分析?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会差异分析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以商品公允价值为销售收入(一次性确认),而合同约定收款金额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收款期限内按合理方法进行分摊,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处理充分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税务处理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按照约定的收款时间分期确认收入,而不是会计处理的一次性确认;同时,税务处理也不分解为公允价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税务处理更多体现了“收付实现制”。当然,到了收款时间实际未收到也是需要确认收入的,也是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分析】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