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收据应该怎么写?
个人或私人是否能够开收据问题,要做具体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或私人开收据,是很平常也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是属于个人或私人的事务,个人或私人开收据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例如,收回个人的财、物,应对方要求开具收据,是很正常,是合法的。
再如,收到他人给予的财、物,应当给他人开具收据。
但是,如果涉及到是单位财、物或其它违法事项,就不能以个人或私人名义开具收据。
例如:收到单位的货款或单位的其他款项,就应当以单位名义开收据,落款应是单位,个人签名的前面应写:经办人。
当然,在收到单位的财、物,私人开具了收据情况下,但及时与单位沟通了情况,及时下账,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模板如下:
收到条
今收到***公司(公司全称)某某款(具体写),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019年02月14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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