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土地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甲公司南厂原地上办公楼及建筑物账面价值100万元(原值150万元、累计折旧5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400万元;A中学原地上房屋建筑物,经评估价值为192万元。置换地价通过土地局结算,即甲公司先将置换的A中学土地价款192万元上交财政账户,A中学也先将置换的甲公司土地价款400多万元上交财政账户,市财政再将甲公司原地上办公楼及建筑物价款400多万元用为补偿返还给甲公司,将A中学原地上建筑物价款192万元作为补偿返还给A中学。
会计处理:
根据土地局开具的收款收据和支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A中学一块地)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根据土地使用证和 《土地使用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960元(192万元×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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