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盘亏的固定资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认定为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材料: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是指帐面净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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