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集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捐款服务时应如何确定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一起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交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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