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的准备金分类?
保险行业的准备金,又分为两类。
(1)第一类包括保险保障基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缴纳或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准予税前扣除。
(2)第二类是巨灾风险准备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税前扣除。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附送巨灾风险准备金提取、使用情况的说明和报表;保险公司应当按专款专用原则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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