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如何规避三流不一风险?
"三流不一致"的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的合同签订技巧 在存在"三流不一致"的情况下,要实现低扣增值税进项税金,往往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进行解决. 具体体现两方面: (一)在符合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通过签订三方委托支付协议或三方委托收款协议,可以实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二)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则通过签订三方委托支付协议或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不可以实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强调了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三流合一",而且第二条取得款项后,加了一项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应该是可以理解为企业若有三方协议与第三方收款的凭据,即可算是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这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实际已将三方协议也纳入了资金流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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