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进出口权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申请外贸流通性经营权
(一)、资格条件
l、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1 0 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8、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外贸流通性经营权由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转报到省外经贸厅核准。申请材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省外经贸厅二份。
二、申请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9、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餐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生产企业自营口进出口权由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到省外经贸厅登记。申请材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省外经贸厅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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