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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