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款通知书付款通知书是外来原始凭证吗?
是的。
因为银行收款通知书是在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时,银行提供的。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l)凭证的名称: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确的名称,以便于凭证的管理和业务处理。
(2)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填制的日期就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便于对经济业务的审查。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是经济业务发生的证明人,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凭证上的签名、盖章人,是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签名、盖章可以明确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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