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明细账哪些要求?
明细账的填制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启用时的要求:
启用新账时应将上一年度的余额转计到新张的第一页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
使用工具的要求:
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写;红色水笔只有在结转、改错、画线、冲销时使用;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登记账簿.
书写规范的要求:
登记明细账时,书写的文字及数字必须规整,书写数字时,数字一般不能只占到格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以方便必要时更正.
登记账簿时的要求:
账页使用中不许跳行、跳页,如出现空行或空页应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一般情况下账页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一般不记录正式的经济业务内容,只记录"承前页"和"转次页";不得随意撕毁或添加账页.
结账时填制要求:
对已登记完整的业务,应在会计记账凭证画"√"表示过账;明细账账簿上所有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结账后如果某一账户没有余额,应在余额栏内写"平"或在"元"位上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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