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账的风险有哪些?
年底了,企业会计人员发现有一笔"应收账款-客户"借方余额300万元,经多次催要,客户一直推脱不还,而且三年以上了,最后客户甚至失去联系,导致欠款迟迟无法收回,财务人员年底随即做了一笔坏账处理,以达到消除虚挂往来、并且也增加一部分税前扣除金额,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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