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填制会计科目、子目和编制会计分录?
填写会计科目时,应当填写会计科目的全称,不得简写.为了便于登记日记账和明细账,还应填写子目甚至细目.记账凭证中所编制的会计分录一般应是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避免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会计分录,例如,收回联营投资,只有多借多贷才能说明来龙去脉时,应按多借多贷填写一张记账凭证,而不能拆为几个简单会计分录或一借多贷、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但是,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在会计实务中并不常见.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可以根据一张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还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否则,就会造成摘要无法填写,会计科目失去对应关系,记账时审核困难,也容易造成记账错误.
确认记账凭证的种类
会计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先确定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即会计分录.在采用收、付、转记账凭证的情况下,若分录的借方出现现金或银行存款会计科目的应选择使用收款凭证;若分录的贷方出现现金或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则应选择使用付款凭证;若会计分录的借方出现现金会计科目,而贷方出现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或反之,应选择付款凭证;若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均未出现现金以及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则选择使用转账凭证.在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情况下,则无论出现什么类型的会计分录,都统一使用一种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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