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融资租赁的标准是什么?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里的"大部分"通常是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
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4)指导性标准,结合其他条件进行判断
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
出租人: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认定为融资租赁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