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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如何理解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

2021-04-26 11:5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如何理解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


       如何理解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

1.会计准则对折旧范围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从两个方面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予以规定的:

(1)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所有固定资产.

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2)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提足折旧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③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2.所得税法对折旧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63号)只是采用排除法将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予以明确,即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定的比较.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虽然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文字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具体的内容却可以认为是一致的:

(1)企业所得税列举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提取折

(2)会计上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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