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需要开外经证吗?
需要.
企业实施跨县(市、区)异地建筑服务活动,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外管证》.这是一种税源户籍管理的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外管证》按以下规定管理:
第六章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如果外地工程需要开票时,就持总公司所开具的《外经证》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外地工程所在地(B城)主管税所开具当地的建安发票,并交纳所开具发票的营业税3%,城建税0.21%及教育费附加0.09%,和当地的地方税(各个地方的税率不同);
提围费0.01%,资源税或地方性的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2%.你开票时交纳以上税种后,税所也就把开票的《完税凭证》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