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途径有什么?
根据《现金流量准则》: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第九条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
(一)企业的会计记录.
(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