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年报营业额与纳税额的填写?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每月平均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估计的上一年度的经营期内每月平均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
如果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过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批准之后,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的粘贴簿、进货销货的登记簿或使用税控的相关装置.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就应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着进行选择设置复式账或者简易账,并且需要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