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的利润如何计算?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法定公益金。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