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原因无法收回货款审批要什么资料?
答:资料如下:
应报送《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情况说明; (2)并出具专项报告.
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情况说明; (2)并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就行.
【注意】: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可以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